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为贯彻落实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南京分院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苏科协发〔2016158号)精神,深入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新创造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在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要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创新科普形式;充分调动本单位和会员单位的科普场馆、国家重点实验室对公众开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开展面向不同人群的科普宣传活动。为组织筹备好本次主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科普日活动时间:2016917-23

科普日主场活动时间:201697日(星期三)(预定)

科普日主场活动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300号)

三、活动内容

(一)科普日主场活动内容

1、科普宣传活动。

97日将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2016年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活动内容:围绕前沿科技最新成果、向公众展示超级计算、冶金、新材料、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智能科技、虚拟现实等高新科技最新成就;围绕公众关切的转基因、生物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核安全利用等科技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展览、互动体验、多媒体展示等方式,分享前沿科技成果在工作、生活等领域中的应用,及时、准确、便捷为公众解疑释惑,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围绕公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开展科技咨询、健康咨询等活动,普及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请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邀请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学科带头人、知名学者、领军人才、青年创业者参与科普日主场宣传活动。

本次科普日主场宣传活动,参加形式以实物、模型、仪器、作品、产品、宣传资料、问答题等,配以影像、展板说明以及现场专家讲解、咨询、演示等,现场宣传展板由各学会、高校科协自行制作(展板规格:宽为90cm,高度不超过180cm。每个展位展板数不超过9块)。

参加主场活动的项目需填报附件125

2、第一轮提升计划科普创新项目成果展示。

本次展览将集中展示20132015年度获得省科协认定的30个科普创新项目。

参展形式:以展板的形式统一展示,请各有关学会、高校科协于819日前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发至省学会服务中心,由省学会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展出。

(二)科普日活动期间其他活动

1、开展科普日开放活动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发动会员单位,向公众开放科普场馆、教育基地、科研院所和大学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魅力。

开展科普日开放日活动需填报附件15

2、送科技到基层活动

围绕“三百行动”要求,积极组织科普首席科技传播专家、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和大学生科普服务队等,深入县(市、区)、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普活动。通过科技展览、科普下乡、科技咨询、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科普志愿者行动、科普短信、科普大集、科普旅游、科普节目汇演等形式,推动科普活动在基层蓬勃开展,使科普周活动覆盖到全省所有乡镇(街道)。

开展送科技到基层活动需填报附件15

(三)江苏“科普云”信息服务系统资源征集

各学会、高校科协充分发挥学科和专家优势,广泛组织和动员会员投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并把他们搭建的“创客空间”和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等,通过自主开发,形成形式多样的科普产品、作品,其形式为视频类(含动画作品)、图片类(含挂图、漫画、摄影作品)、文章类、音频类、游戏类。其作品请提交至省学会服务中心,标题请注明推荐“科普云”作品,对于采用的科普作品、产品,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采购。

四、活动项目报送

1、采用统一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6年×××学会(或×××高校科协)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2、请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于88日—92日期间,直接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u.org/)填写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1)。

3、除网上填报中国科协材料外,请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按活动项目填报《2016年科普日活动项目汇编汇总表》(附件5),并于818日前报省学会服务中心。参加江苏省主场活动的项目还须填报《2016年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附件2),申请、确认省主场展位数量(标准展位3m×3m)。

4、报送总结材料。活动结束后,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等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1610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附件3)、“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省学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冯建、耿海青

联系电话:025-83556160025-83531162

电子邮箱:jsxh@vip.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