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协发〔2016〕144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各省辖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政府科协决策能力,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苏科协发〔2016〕35号)要求,2016年度重点面向省级学会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请各单位围绕计划目标任务精心筹划、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好计划实施工作,申报高质量计划项目,力争本年度学会能力提升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6年度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5日
附件:
2016年度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
能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为综合示范学会、“特专优精”学会、专项服务三类,其中,“特专优精”学会项目包括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科普创新特色学会、科技服务特色学会3个子项;专项服务项目包括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科技创新智库基地、学术创新、科普创新、精品科技期刊及优秀学会网站等9个子项,详见表1。
表1:2016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类一览表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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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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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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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示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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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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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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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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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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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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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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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专优精”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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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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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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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创新特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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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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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特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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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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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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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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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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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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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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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专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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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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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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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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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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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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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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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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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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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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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科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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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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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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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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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综合示范学会和“特专优精”学会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精品科技期刊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江苏省级科技期刊的主办单位;科技创新智库基地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省高校科协和省辖市科协;其它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和省高校科协;
2、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2015年度必须经省民政厅年检合格;
3、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往年参与“提升计划”获省科协认定并已验收的项目全部合格;
4、诚信记录良好,往年参与“提升计划”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不良行为;
5、符合所申报项目规定的条件要求(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限项规定
1、“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针对三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个项目;
2、一位专家针对不同服务点分别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3、不同单位在同一个服务点申报的项目至多认定其中一个;
4、第一轮计划(2013至2015年)实施中已获省科协认定的“提升计划”项目不得参加今年的申报。
(四)项目限期与考核
“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实施周期自认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实施期内项目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实施单位在中期评估时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在考核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并接受相应检查。考核组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成效给出考核等级,项目考核不合格将影响项目单位年终考核及综合示范学会、特专优精学会申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示范学会
项目内容: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紧紧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政府社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服务科技工作者、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推进学会能力建设,大力助推江苏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当年度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在学会创新发展中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综合示范学会”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一般是3A级以上(包括3A级)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2、组织机构健全。有较完整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完备;
3、秘书长职业化,秘书处实体化;
4、有独立银行账户,经费独立使用;
5、会员队伍建设规范,本年度动态新增会员3-10%(比例要求视会员规模有所不同),个人会员会费收缴率(按人数计算)不低于90%;
6、积极推进学会党建工作,理事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秘书处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
7、往年获认定并验收的计划项目全部合格,且计划实施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
8、上一年度在省科协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圆满完成省科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9、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成效显著,已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或本年度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方面取得突破;
10、服务创新创业工作有规划、有举措、有成效。
评审方式:评审采取基础考核与专家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基础考核前50名学会获得专家答辩评审资格。
(二)“特专优精”学会项目
项目内容:重点资助在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科学普及、科技服务等方面工作持续推进力度大、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学会,培育扶持学会形成自身发展特色,走“特专优精”发展之路。此类项目包含“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科普创新特色学会”和“科技服务特色学会”三类,每类认定数量10个。此类项目与综合示范学会项目不叠加认定,即一个学会当年度申报的综合示范学会和“特专优精”学会项目至多认定其中一个。
评审方式:专家答辩评审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发挥科技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地方科技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热点等问题,组织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政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学术沙龙和论坛等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把握重大需求、凝练关键问题、提出重点任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关键支撑等。
2、科普创新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科普工作基础扎实,科普资源丰富且利用率高,拥有科普专家团队和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健全,科普信息化水平较高,科普品牌影响力大;年度科普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广泛,在“科普日”、“科普周”等大型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注重科普形式创新与科普作品展教品研发,科普创新成果科技含量高、内涵丰富、吸引力强,宣传效果好。
3、科技服务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大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地方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单位发展需求,积极搭建“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科技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努力创新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包括科技规划咨询论证、科技研发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培训等在内的科技服务,助推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取得良好成效。
(三)服务专项
1、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主体依托地方各类产业园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十百千万”计划,为科技创客提供众创空间,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导师、产业教授队伍建设,拥有高素质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依托学会特色优势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辅导、实习实训、评价评估、专利申请、创业创新孵化转化等服务并取得显著服务成效;发挥人才技术优势,面向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服务,服务成效得到广泛认可。
申报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基地建设具有较为完善的发展规划和明确的建设目标;
(2)基地的组建须学会与相关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各方应职责明确;
(3)须经基地所在地省辖市科协盖章确认。
2、科技服务站
项目内容:以学会专家为依托,面向全省有关企业、园区、基层医院和农村等建立软硬件设施较齐备的科技服务站点,提供可持续的契约化科技服务。
申报“科技服务站”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站点的建立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合作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服务站能建成为支撑当地乃至我省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平台,对同类单位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须经站点所在地省辖市科协盖章确认。
3、首席专家(工程师)
项目内容:根据我省小微企业、基层医院、农技协或农业合作社等基层单位的科技需求,选派相应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对口服务,建立“首席专家(工程师)”工作机制。
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服务对象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发展前景好;
(2)被选派的“首席专家(工程师)”个人有积极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
(3)通过双方的有效对接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参与双方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等;
(5)须经项目服务点所在地省辖市科协盖章确认。
4、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项目内容: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有序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申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承接内容为“科研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决策咨询和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职能项目;
(2)承接方式为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下发文件或签署项目任务书;
(3)有规范的组织、运行和监督机制,公信力强、服务成效好。
5、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项目内容: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决策咨询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撑。
申报科技创新智库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较好的决策咨询工作基础。有专人负责,有一支过硬的专家团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网络;
(2)决策咨询工作成效显著。能定期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本单位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成果,有一批专家建言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或被党政内刊转载;
(3)积极参与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建有科技创新智库信息专题网页,能定期为江苏科技创新智库信息服务平台和微信推送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年均不少于10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省科协调研课题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及时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每年以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形式上报的高质量专家建议不少于1份;
(4)纳入国家级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或基地试点单位和有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学术创新
项目内容:围绕学术科技创新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等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以互联网思维深化学术交流方式创新,积极拓展会展赛等以多功能融合为特征的学术交流活动模式,汇聚凝练创新成果,为科技进步及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项 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20项,每项4万元;大型综合学术会议30项,每项3万元;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小型高端学术研讨会、青年科技论坛等共30项,每项2万元。
申报学术创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申报此类项目的学术活动举办时间须在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10日之间,2016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举办的学术活动,可申报下一年度学术创新项目;
(2)申报单位须是活动的重点主办方或主要承办方。
7、科普创新
项目内容:积极推进科普创新,努力增加优质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重点支持在科普宣传形式与科普作品创作方面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的学会,特别是将现代新媒体技术成功用于科普宣传与创作并取得卓越成效的学会。
申报科普创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科普宣传活动只有举办单位(省级学会或高校科协)可以申报;
(2)科普作品的申报单位须是组织作品创作的省级学会或高校科协,或者是创作者所在的省级学会或高校科协。
8、精品科技期刊
项目内容: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品牌效应、较强发展潜力的重点、优势、特色科技期刊,促进省级科技期刊在专业学科领域中综合评价指标不断上升,学术质量与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领衔作用不断显现。
申报精品科技期刊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期刊主办单位;
(2)期刊主办单位须是江苏省级机构和部门,或省级社会团体;
(3)属科技类期刊并已取得ISSN和CN刊号。
9、优秀学会网站
项目内容:支持学会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引导学会将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效率质量提升,努力将学会网站打造成为传播最新科技知识、发布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推荐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和学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展现能力的重要载体。
申报优秀学会网站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专职信息员和网络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2)网站拥有独立域名,可在互联网上直接登录访问;
(3)网站栏目设置齐全,建有学会会员、专家、刊物等基础数据库,服务学会、服务会员、服务公众作用明显;
(4)网站设计新颖,内容丰富,具有学科、行业(产业)特色,信息更新快,点击率高,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以上9类项目在形式审查基础上由专家现场集中评审。
三、评审方式
“提升计划”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类项目,为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相关规定,本年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评审由第三方机构进行。
四、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登录省学会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的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递交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进行。
申报分三个时段,分别为:2016年8月20日至9月26日;2016年11月11日至30日;2016年12月11日至30日,详见表2。
表2:2016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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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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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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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专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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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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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至9月20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6年9月26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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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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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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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专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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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科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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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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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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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至2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6年11月30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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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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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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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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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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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专优精”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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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至2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6年12月30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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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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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示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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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省学会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的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登录网址为:http://project.jskp.cn/login.aspx。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提交,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申报书》除申报单位盖章外还需经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科协盖章。
精品科技期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地址:南京市童家巷24号;联系人:陈义;电话:025-83271087,13305197919。
其它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省学会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楼;联系人:冯建;电话:025-83556160,13813045857。
学会部联系人:葛方斌;电话:025-83319802,13770831360,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6楼,邮编:210008。
五、项目联系人
1、“综合示范学会”项目
联系人:葛方斌,联系电话:025-83319802
2、“特专优精”学会项目
联系人:岳智顺,联系电话:025-86630169
3、“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项目
联系人:徐 剑,联系电话:025-83319802
4、“科技服务站”项目
联系人:冯异香,联系电话:025-86630169
5、“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
联系人: 张 蕾,联系电话:025-86630169
6、“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
联系人:岳智顺,联系电话:025-86630169
7、“科技创新智库基地”项目
联系人:金 鑫,联系电话:025-51863612
8、“学术创新”项目
联系人:宋 佳,联系电话:025-83319802
9、“科普创新”项目
联系人:夏 跃,联系电话:025-83701982
10、“精品科技期刊”项目
联系人:熊亚昕,联系电话:025-83323280
11、“优秀学会网站”项目
联系人:张 蕾,联系电话:025-86630169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