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协发〔2016〕14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学会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主阵地、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的主抓手、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的主力军、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主渠道。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业,现就推进省科协所属学会秘书长职业化和秘书处实体化(以下简称“两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会“两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充分认识“两化”是全面深化学会改革的明确要求。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是学会深化改革的重点,而“两化”建设是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的关键所在。只有推进秘书长的职业化,才能保证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工队伍,才能强化秘书长的职业意识、创新意识、创优意识,才能保障秘书长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只有推进秘书处的实体化,才能建设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办事机构,增强学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服务力和创新力。
2、充分认识“两化”是建设现代科技社团的迫切需要。学会作为介于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组织,具有学术权威性、社会公益性、行业公认性和第三方评价的公正性等属性,在现代市场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设现代科技社团,要求学会必须权责分明、独立自主、依法规范。推进“两化”建设,就是要理顺学会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二政府”“红顶中介”,运用法治化思维、市场化理念、现代化机制,不断提升学会依法办会、独立办会、规范办会水平,增强学会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充分认识“两化”是实现学会创新发展的现实路径。学会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是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是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组织。推进学会“两化”建设,有利于构建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组织,提升学会“四服务”的能力,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顺应供给侧改革,从而不断增强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两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明确理事会决策层、秘书处执行层、监事会监督层的工作职责;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设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秘书长职业化,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热心社会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2016年底前,综合示范学会和省科协直属学会实现“两化”建设目标;2017年逐步扩大到先进学会;“十三五”期间,省级学会全面实现“两化”目标。学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两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学会秘书长职业化。秘书长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和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本专业学历,届满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职业化秘书长由理事会设定秘书长岗位条件,委托常务理事会进行公开招聘,在现阶段,也可以是由常务理事会或挂靠单位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专职从事学会工作的秘书长。秘书长是学会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学会日常工作,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理事会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活动,创造性地开展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承担拟定年度工作报告、计划,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等职责。由挂靠单位推荐并经选举产生的秘书长,其薪资待遇参照挂靠单位执行;其他方式产生的秘书长,其薪资关系在学会,由理事会依据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其薪酬待遇。
2、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职业化。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学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一般应具备政治素质高、作风踏实、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会根据工作岗位设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依据《劳动法》等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激励、保障机制。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配备,按照会员数的1-5‰(不少于3人)配备,其薪资待遇由学会参照事业单位相关标准确定。应建立秘书处工作人员培养、晋升的机制,纳入人才工作规划管理的范畴,打通学会与学会、事业单位、科协机关之间的人才交流环节,形成干部换岗任用机制,让学会干部在多岗位的服务创新实践中增长才干。
3、秘书处实体化。学会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要明确学会与挂靠单位权责关系,逐步实现政社分设,鼓励实行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使学会成为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科普资源开发、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科技创新智库等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按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内设机构(部、中心),发挥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主体、专业委员会的具体实施主体作用,建立相应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
建立和完善学会自我发展机制,推进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改革学会会员制度,建立资深会员、正会员、学生会员等分类服务办法;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做好会员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会费收缴,建立不履职会员的退出机制;建立学术、人才、科普等公益基金;鼓励和引导会员进行捐赠。学会服务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学会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4、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会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制定、修订、完善符合社会组织发展要求的一整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以及与绩效挂钩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拥有独立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进行税务登记;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理事会、监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社会的监督。
四、“两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1、政治保障。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学会“两化”建设的政治保障,要在学会理事会层面普遍建立党建工作小组,在学会秘书处层面创造条件建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综合示范学会秘书处必须建立独立党支部。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学会的意志,凝聚带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保障。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会“两化”工作,形成由省科协领导、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会部成员共同推进“两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加强服务。要建立“两化”建设定期交流机制,领导组一月一交流,办公室一旬一会办,通过有效的过程控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学会“两化”建设任务。
3、服务保障。学会是科协的组织基础,学会工作是科协的主体工作,科协机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为学会“两化”建设提供政策、人才等服务,省学会服务中心要为学会提供注册登记、人才代理、会计代理、票据、税务等服务保障,帮助学会解决“两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4、制度保障。加强对学会“两化”建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服务。在首批试点工作完成后,对学会“两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现场推进。将学会“两化”工作列入学会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作为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能力计划综合示范学会创建的重要条件,其中秘书长职业化按照不同类型作为综合示范学会一、二、三等奖认定的必备条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3日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印发